沧州市律师协会成立于1994年,是社会团体法人,是沧州市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,接受沧州市司法局的监督和指导,接受沧州市司法局党组和沧州市律师行业党委的领导,开展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,依法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实行行业管理。
本会宗旨: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,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、理论自信、制度自信、文化自信,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职责使命,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,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、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,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,忠于宪法和法律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,依法依规诚信执业,认真履行社会责任,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。
本会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保障律师依法执业,维护律师合法权益;
(二)总结、交流律师工作经验;
(三)制定、完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;
(四)组织律师职业道德、执业纪律教育,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;
(五)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,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;
(六)对律师、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;
(七)受理对会员的投诉或者举报,调解会员执业纠纷,受理会员的申诉;
(八)指导和督促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;
(九)组织律师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;
(十)组织会员开展国内、国际交流;
(十一)宣传律师工作,出版行业书刊;
(十二)为会员提供福利和其它保障;
(十三)协调与相关立法、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关系,提出立法、执法、司法建议;
(十四)司法行政机关和河北省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它职责;
(十五)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。